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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5月加入该公司,公司通知我,我因2018年1月的一次手术假而被解雇。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4-12 0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得的补偿有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如果是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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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进入公司,被公司告知已招人要辞退,至今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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