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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雇了我,并开始找理由扣除我的工资。如果我在任职两年内没有缴纳社保并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吗?我可以申请什么补偿?社会保障应该支付多少?

劳动纠纷 2022-04-26 2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是由劳动者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决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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