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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口头同意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公司表示考核不合格,有必要延长试用期。也许这位员工辞职了。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05-11 1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自延长试用期是违法的。但如果没有在试用期内对员工工作能力看得清楚,需要延长试用期的,用人单位需注意以下四个要点: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
    2、应当在试用期届满前提出;
    3、延长后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4、延长试用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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