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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合同签订了三个月,然后推迟到六个月。没有续约。两天后是六个月。在与该公司讨论成为正式员工时,该公司表示将以其表现不符合标准为由解雇或继续试用。在这段时间里,它主要被解散,而且没有提供社会保障

劳动纠纷 2022-05-13 06: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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