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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欠下的钱怎么可能不由妻子偿还呢

离婚 2022-05-20 16: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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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婚前债务为个人所负债务的,由债务人自己偿还,配偶不用偿还;如果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 一般而言,婚前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一方婚前债务就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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