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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份门面合同,签订了两年。现在我做生意才一个月。我不能做生意。我不想租它。我提前一个月告诉了他。房东说没有,要么支付违约金,要么自己转租。这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2-05-26 09: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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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租了一个门面合同签了2年现在才做了一个月生意做不走不想租了我提前一个月给他说了,房东说不行要么就给违约金要么你自己转租出去,这样和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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