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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无权私下转租并收取押金。押金罚款是否适用?我在商场里经营三个柜台。这个柜台的主人是商场。商场与a签订了租赁合同,a将其转租给我。去年,我与a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今年到期。到期前,我将联系a续签合同,并支付2000元押金。A记下存款收据。在支付余款时,我与a发生了一场争吵,这使我很不高兴。A说他不想把它租给我,让我清空柜台,在合同截止日期前还给他。我要求他退还双倍的押金。这种情况是否适用于押金罚款?A与购物中心的合同明确规定,“如果购物中心未经授权将其转租、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则购物中心有权终止合同”。但实际上我已经用了一年了,商场在六个月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合同纠纷 2022-05-26 15: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合同中已约明改建可收回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押金和转让费需看合同约定,押金是一般无损毁情况应退还。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 商场租赁合同到期不是自动续签的,需要双方签订续约合同。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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