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上海工作。公司没有向我支付社会保险费。我可以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吗?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劳动纠纷 2022-05-28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必须符合相应的情形,具体是: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衢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