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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11月7日加入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离开公司。公司只安排我休4小时的年假。我有多少天的年假?如何计算补偿标准?我的基本工资是1895,综合基本工资是2450。我是综合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

劳动纠纷 2022-06-05 08: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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