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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工作了20年,现在不干了,可以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6-17 0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无论干多少年,主动解除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合法利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非因劳动者的主观过错,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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