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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3年被拆毁了。拆迁协议是我丈夫的名字。现在买房是我儿子的名字。我可以免征契税吗

房产纠纷 2022-06-21 2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 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但一般省市规定只需缴纳差额的部分,即以购房款扣除拆迁补偿款的差额部份作为计税依据(有省市规定可以全部免交)。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部分,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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