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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房子已经交了三年了,但我还没有去物业领取。也就是说,我还没有拿到钥匙。雨下得很大,楼下阳台漏水,造成楼下损失。这是我的责任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06-24 1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我们要考虑的是,房屋漏水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基于公共设施的损坏造成的漏水,物业当然有责任,因为物业负责对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物业要尽到维护和保障房屋相关设施的义务
  • 装修的时候楼下漏水了,这个时候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应该是谁的责任,需要查清楚漏水的原因,然后双方最好进行协商,如果房屋还在保质期内的话那么就应该有开发商来进行解决
  • 房屋漏水开发商、物业、各方当事人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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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已经交三年了,可是我没有去物业收房,下大雨,造成楼下损失,是我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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