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东要求我在合同到期前搬走。合同第6条规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收回该房屋自用或乙方归还该房屋,且租赁期限未满,应如何补偿另一方一个月的租金

合同纠纷 2022-06-25 2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一般是退还相应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如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可要求房东相应地予以赔偿损失。对合同违约金,可以按照当初签订租房合同时的约定
  • 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违约责任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赔偿: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负责修理;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等等
  • 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桂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