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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8月购买了该预售车库,并按要求全额支付,但商品房认购合同中未写明交付日期,钥匙至今未交。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吗!

房产纠纷 2022-07-04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买卖合同后来卖方逾期交付的,可不可以主张违约金,要依据双方的约定而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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