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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担保人。借款人逃跑了。利息是30000元,1月份1500元。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07-09 1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无力偿还的话,可以做的是:
    1、借款人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2、如果借款人确实资金无法抵债,还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可以通过债务转让的方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新的受让人;
    4、借款人积极提出解决方案,尽早达成协商
  • 债务人跑了,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 债务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两种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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