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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08年六个月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是否违法?

劳动纠纷 2022-07-23 2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在员工转正后为其补交,以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 如果单位试用期不交社保,我们可以跟公司协商。在入职之前就就可以谈清楚,试用期也要给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企业协商不妥,公司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保,接下来就可以进行劳动监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的人员跟公司进行协商,试用期给职工缴纳社保;劳动监察协商无果后,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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