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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离婚后不再是自己的,为什么要给对方抚养费呢?

离婚 2022-07-27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定期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全部或者一部分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至于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和要给持续支付多长时间就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那么就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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