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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房屋买卖中的违约问题

房产纠纷 2022-08-02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4、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
    4、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 房屋买卖违约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当事人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是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但是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的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违约的责任。
    若是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的赔偿数额应该等于因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之后能够得到的利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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