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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了11天,签了劳动合同,每天早上7点上班。我现在必须离开,以确保晚上9点到10点没有加班费。好啊他说他会提前一个月辞职。

劳动纠纷 2022-08-03 13: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是劳动者辞工的一项义务,而30天是用人单位批准辞工的一个最后期限,在30天内用人单位为了正常的生产安排也是有权要求劳动者办理离职的
  • 您好!一般劳动法规定的是八小时工作制,超过八小时算加班,要支付加班费,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您在试用期辞职也应该发工资。请问您在单位工作几个月呢?有没有证明你们之间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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