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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2017年3月,我来到我们公司工作,做手机外呼。我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9月,一位同事抱怨说,因为他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发生了争吵。然后这些同事得到了补偿。我们留下的是10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2018年1月结束,据说公司当地分公司将解散并撤职,我们可能会被解雇。公司应该支付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8-08 13: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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