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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以前的单位有毒有害。我们的女性员工在45岁时退休,并开始领取养老金。今年,我还没有达到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我受雇于另一家公司。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我已经退休为由签订了再就业服务协议。这合理吗?我想签一份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期待律师的帮助,谢谢!

劳动纠纷 2022-08-08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
  • 退休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有效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视为劳务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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