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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XX如何收取安置房物业费!

合同纠纷 2022-08-25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物业管理收费应当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
  • 按当地物价局的标准交。《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等
  • 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所谓的空置房是指没有人入住的房屋,空置房也应缴纳物业费。
    但它一般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开发商已经交付给业主,业主将其空置的,另一种是开发商尚未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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