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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了一张借条,但贷方拿走了,没有给我钱。既然对方已经起诉,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08-26 2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借款法律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款合同没有成立生效。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即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借款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你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给你,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
  • 对方欠钱不还的方法有:
    1、首先你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
    2、你也可以找你们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
    3、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等等

  •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双方协商确定还款的计划,但是最好有书面的材料;

    2、双方就借贷还款问题的谈话,要进行录音,以防以后作为证据使用;

    3、现金借款的要寻找人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现场的证言、银行的取钱的记录、银行转账的记录等,然后和债务人先协商要求和还款;协商不成,可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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