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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去球场的路上受伤了。在他的田地和我的田地之间有一条小路。他们家在路上种小麦。我去了那里,他们的父子打了我。我受了轻伤,其中一人受了轻伤。他们是故意伤害别人吗?

损害赔偿 2022-09-05 15: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两人互相打架,一般是按照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处罚,情节严重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不以寻衅滋事罪来进行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可以要求派出所对你的伤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构不成轻伤,则只能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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