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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手机原本都是好好的就是因为屏幕碎了拿去换屏幕,换完屏幕发现摄像头被修的人弄坏了

消费者维权 2022-09-30 0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碎屏险的理赔方式如下:手机屏幕碎裂后,应当尽快联系投保单位。理赔专员将与被保险人核实保单信息及出险情况。保险公司安排第三方维修机构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被保险人。被保险在3个工作日内寄手机到指定地址,快递费由被保险人承担。
    第三方维修公司确认保险责任后,进行屏幕维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 手机维修纠纷,归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法院管。一般产生手机维修的纠纷,消费者可以自行与商家进行协商,也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手机保修期一般为一年。在一年的保修期内,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修理的义务。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三次以上的维修,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如果过了保修期,手机需要修理的,除产品质量问题外,由消费者自费修理。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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