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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自转让,签合同了,合同受法律保护么

合同纠纷 2022-10-02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人土地买卖协议书无效,因为土地非经依法征收征用不得转让,私人对土地不享有所有权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1、转让合同的主体必须相应的缔约资格;
    2、转让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农村土地卖了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擅自将农村土地转让行为违反法律,属于无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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