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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老人六十多岁,因土地问题与一名四十多岁的成年人发生肢体冲突,对方两次殴打老人,第二次双方受伤,但是对方先动手,双方应该各承担多少责任

损害赔偿 2022-10-02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60岁以上老人的法律责任:
    1、打60岁以上老人致其轻微伤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打人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打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行为人殴打60岁老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先动手反被他人打伤应该由加害人负责赔偿,但是当事人如果构成正当防卫的,责任由先打人的一方自己承担。双方关于赔偿责任的减轻比例,可以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及双方客观上过错的程度比例,予以判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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