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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装修一年后吊柜砸伤人,谁的责任

房产纠纷 2022-10-02 2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装修工人受伤当事人若不是直接雇佣工人的,则没有责任。因为装修工人属于装修公司的劳动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认定为工伤的,受伤的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装修工人摔伤,一般由雇主按照普通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装修工人故意摔伤的,由装修工人自己承担伙食费、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属于第三人侵权摔伤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装修工人摔伤赔偿责任一般由雇主承担,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装修工人自己故意摔伤的自行承担伙食费、医疗费、交通费等,因第三人侵权摔伤的由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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