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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推销清洗剂被骗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10-03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家作出以下行为的,即可以被认定为消费欺诈行为: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等。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项至第
    (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
    (七)项至第
    (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第十七条
    经营者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商家欺骗顾客投诉如下: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向商家的消费投诉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投诉,最后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有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行为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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