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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通知收房,当时因临时水电暖,迟迟未收,2017年正式接通市政供暖,现准备收房,缺被告知需要交纳2017年至今的暖气费,想咨询下,是否合理

房产纠纷 2022-10-04 09: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郑州市暖气费收费标准:居民用热每日
    0.19元/㎡,其它用热每日
    0.28元/㎡,按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费,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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