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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1楼,隔壁(伙墙)私自扩建阳台并将西墙建至伙墙中线还装了玻璃窗,严重影响我家的通风和采光及隐私。阳台顶装雨棚下雨后都流到我家墙壁下面,对我家建筑物会严重损坏。请问我该怎么行使法律权利?物权法哪些条文适用于我?谢谢。

损害赔偿 2022-10-07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民法通则》、《物权法》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财产损害可以主张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等,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
  • 如果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损坏自己财物,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则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此,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方式进行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不予理会,还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仍没有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处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3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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