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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一楼盖了几年了,现决定加盖二楼请问需要审批吗?要和邻里协商吗?

综合法律 2022-10-09 0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不管新建、翻新,要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证件,才可以进行翻盖新房。未经过审批手续私自翻盖房屋,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属于违法建筑。



      
    2、目前宅基地审批都是有相关条件的,只有达到后村委会才可能审批,这些条件之中,“一户一宅”是最基本的,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未来想在老屋翻盖新房,就是不符合规定。



      
    3、《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支付宝,农村房屋布局分垂直分房(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4-5层),每层高度不得超过
    3.3米,如果翻盖的楼层达和高度如果超过了相关规定,就会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房屋也可能面临着被拆掉的风险。



      
    4、按国家相关规定,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是严禁私下交易的,只有本村人的户口,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如果村集体成员,就不能够随便翻盖新房。



      
    5、因为继承、分户等原因,导致了原房屋的产权归属存在争议,这样的房屋在翻盖前,需要明确到产权,消除争议,否则这样的房屋不能够翻盖成新房。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 在原房屋宅基地建的房屋是新建,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审批手续的,经审批通过后,才能按照审批文件规定的施工范围即宅基地获批面积进行房屋的修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 协商不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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