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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出现,本合同到期双方既未签订劳动合同又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手续,且乙方继续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应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签了新的劳动合同,乙方自原放弃以未签署《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的经济赔偿与请求,因此进入法律程序的本人自愿放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请问如何解读“乙方自愿放弃以未签署《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的经济赔偿与请求,因此进入法律程序的本人自愿放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如果乙方没有自愿放弃,发生纠纷时,乙方可心要求赔偿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22-10-09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形,进行双倍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在劳务关系建立一个月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经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拒绝继续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能有双倍赔偿的情况: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工作时间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在以下的情况能够与双倍的赔偿: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工作时间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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