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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房子,住了一个月?,不交房租和水电费?直接搬走可以吗?押金不要了?我租的房子,住了一个月?,不交房租和水电费?直接搬走可以吗?押金不要了,押金的钱足够了房租和水电费可以吗?这样子?搬走可以吗?急急急!

房产纠纷 2022-10-09 1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期内直接搬走不要押金了可以,但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或者在约定、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人不交房租且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停供水电,经出租人通知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房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其他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
    法律依据:租房人不交房租且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停供水电,经出租人通知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房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其他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房不要押金直接搬走一般是不违法的,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直接搬走属于违约行为,租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可以去法院起诉租客,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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