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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7月10号离职,今天15号说发19年底双薪,没有我的,合理吗?我是19年3月入公司,本来年底双薪就延迟发放了

劳动纠纷 2022-10-09 1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没有规定年底双薪,这是由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者通常是按比例拿双薪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自主决定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和数额,劳动者不能强求单位必须发年底双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年底双薪工资不发违法。法律没有强制单位必须在年底发放双薪,但是单位与职员在已经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年底双薪的,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单位不发年底双薪职员可以按照流程起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离职工资在离职两个月后发放不合法,但是由于已经发放了工资,所以并不存在什么实质性的损害后果,所以并不会有什么影响。只有在没有发工资的时候投诉或者仲裁才有实质性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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