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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装修店铺的阁楼,现在不租了,我要拆阁楼房东不愿意,他说要拆几天拆完恢复他原来的样子,如果我要强制拆除不恢复原本的样子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22-10-10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户可以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拒绝收取拆迁安置房。拆迁户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拆迁户可以退房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不满意装修质量的,一般可以拒绝收房。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商品房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按协议约定处理,双方可协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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