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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最后一个月的奖金被公司扣了,公司不发给我我能要回来吗?

劳动纠纷 2022-10-11 0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被辞退年终奖也要被扣,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年终奖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被辞退扣除年终奖不属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辞职后奖金不发是不合法的。理由在于奖金是工资构成的一部分。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必须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总额的构成不仅仅包括奖金,还包括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辞职后,职工不满足发放奖金条件,用人单位不发合法。奖金属于单位的福利之一,具体的发放标准要根据单位的相关制度,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可以进行协商,在解除时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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