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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人家买的是二手装修房,买的时候没注意到阳台地漏没做好,现在漏水影响到楼下经济损失,现在楼下叫楼上人理赔,楼上人不肯,还把楼下人电话拉黑,物业打他电话也不接

房产纠纷 2022-10-11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上漏水业主和租客都不配合,找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解决,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楼上造成漏水情况却不肯赔偿的应对方法如下: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法院作出判决后责任人还拒绝赔偿的,则受损业主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业主可以通过协商或走民事诉讼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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