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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工作合同的时候,交了一千块押金,合同签了一年的,现在干了两个多月,临时辞职,没有提前一个月说,押金能要回来吗???当时签的时候说未到期押金不退。还有这半个月工资会发给我吗

劳动纠纷 2022-10-11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突然辞职押金能拿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系违法行为,应当全额返还给劳动者;但劳动者未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又不具备法定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起诉要求该劳动者承担相关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押金不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收取押金是违规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辞职比较突然,押金也是能拿回来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系违法行为,应当全额返还给劳动者;但劳动者未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又不具备法定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起诉要求该劳动者承担相关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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