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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2年停薪留职下海的人员,后来单位以我没有交钱给单位为由,把我当自动离职处理,当时我什么手续都没有拿到,现在我连工龄都没有了,我80年就参加工作了,还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正式工,现在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16 0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后可以立即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劳动者打算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要求单位补缴的,需要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内及时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停薪留职是指对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停止发放薪资,但可以允许保留其职位。该职工可以离开企业,去从事个体经营等合法的活动。对该类职工的具体处理办法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第一条
    停薪留职的职工,是指国营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
    对区、县以上所管集体企业的富余职工如何办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条
    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受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不能停薪留职;受到一般行政处分的人员,可以停薪留职。

    第三条
    关、停的国营企业职工,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统筹安排。一时安排有困难、职工本人又要求停薪留职的,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停薪留职。

    第四条
    对要求停薪留职到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应尽量通过调动工作的办法解决。调动确有困难的,可以办理停薪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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