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有一亲戚,俩儿子,一个10周岁,一个3周岁,在男方家过得不好,女方父母决定把她带回来过,跟男方离婚。女的本身确诊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自己不能养活自己。现在想离婚但带不了孩子,没能力抚养,但男方非要离婚一人一个,如果进行离婚打官司,孩子能否全判给男方,女方确实无能力抚养,自己也是靠父母养活,女方父母也是无能力再替她抚养孩子。现在女的也不要分家产,不想要孩子抚养权,请问官司能打赢不?

离婚 2022-10-17 0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条件差过男方需要争取抚养权的,可以从自己有利孩子抚养的方面去陈述,不要纠结于生活条件,结合自身的优势扬长避短,因为抚养权的判决是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不仅仅看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夫妻离婚,当事人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法: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能证明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或者是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更不适合照顾孩子的;亦或者是孩子满了八周岁后,自己的意愿是愿意随己方生活的,那么法院就会将抚养权判给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可以法院起诉要回抚养权。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己方生活,己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向法院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未满两周岁,母亲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同母亲一起居住的,父亲也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离婚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