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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与女婿订婚二年同居并怀孕,男方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分手,一年前曾经流产一次?现在男方提出退还彩礼钱退吗?因女方受到打击抑郁了

离婚 2022-10-17 2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男方提分手彩礼能要回。男方婚前提分手说明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若夫妻双方未登记结婚,男方当事人在分手后请求女方当事人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所以男方可以在和女方分手后依法要回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半年流产离婚的,彩礼一般不会退还,但是如果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等情形的,则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领了结婚证怀孕了彩礼一般不用退还,此时双方还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未办理离婚的,就不用退还彩礼。但是如果之后双方离婚了,并且其材料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能需要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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