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

刑事诉讼侦查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0-11-04证据调查

导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侦查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是我国所有案件中惩罚最为严重的一种,刑事案件一般都会经过诉讼然后进行判决等程序。在诉讼时需要对案件进行侦查,那么刑事诉讼侦查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立案侦查阶段:

1、拘留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长期限),检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长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逮捕的规定:

批捕期限:已经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况延长1—3天;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

3、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逮捕后(2+1+2+2+无期限)=7个月(可更长)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以下四类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此外,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法律快车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我们将用最真挚、最专业的态度为您进行服务。

阅读200
点赞300
查看全文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4,22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相关百科文章阅读
证据调查方法有哪些

证据调查方法有哪些

证据调查2021-05-19

证据调查的原则有哪些

证据调查的原则有哪些

证据调查2021-05-19

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候

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候

证据调查2021-05-11

北京律师推荐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01:24

二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视频15551次观看

01:38

民事诉讼一般多长时间

语音10343次收听

刑事自诉起诉状怎么立案

图文6735次阅读

成功代理合同诈骗犯罪刑事案件

案例

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

文集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刑事自诉案子拒执罪的追诉时效多久
刑事案件从起诉到审判要多久
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一审审理期限
已经到底了

没找到满意法律百科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

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诉讼仲裁文章 >证据调查文章 >刑事诉讼侦查期限是多久?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