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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没有把工程款交给公司。由于公司经常派我出差,我忙于工作,与公司不和。现在我离开了公司,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佣金。公司推迟了时间,因为它没有核对账目。我去劳动仲裁起诉公司,公司以职务侵占罪起诉我。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足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劳动纠纷 2022-04-07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可以直接起诉,但前提是用人给予了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 如果该公司账户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混同使用,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不应该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而应按照民事纠纷要求其承担责任
  • 如果职务侵占同时具备以下构成要件,则应认定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1、客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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