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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10月15日加入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工资于15日支付,但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支付了2018年12月的工资。现在1月份的工资在2月15日还没有发放。公司的这种行为是欠费吗?我可以因为薪水问题随时离职吗?

劳动纠纷 2022-04-16 13: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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