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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8年10月15日入职,与公司签了合同,工资是15号发,但公司2019年2月1日才补发2018年12月工资,现在2月15日没有发出1月工资,公司此行为是否属于拖欠工资?本人是否可以因为工资问题随时离职?

其他 2019-04-06 20: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劳动仲裁的流程具体包括:1、您准备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去您土地所在的土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2、仲裁委员会会在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您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如果仲裁委员会受理,那么您就准备好在开庭时间去仲裁委开庭;3、仲裁庭审理结束后,就会得出仲裁结果,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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