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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律师吗?好吧,现在公司想终止与我的劳动合同,然后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为在一个工作日工作8小时,但公司默认为中午两小时的午休时间,从上午9点开始,到下午6点结束。然后公司现在说它只能算为工作7小时,然后说我在工作时间做其他事情。可以在不支付赔偿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04-18 14: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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