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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给我保险。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三个月。我想以不缴纳社保为由辞职,我可以在仲裁期间获得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我要求经济补偿,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社会保障吗?

劳动纠纷 2022-05-17 1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主动辞职一般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如果用人单位主观恶意不支付加班费,则可以要求赔偿。当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主动辞职而要求经济补偿金时,应当考量下面两个因素:
    1、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2、用人单位是否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
  • 单位不交社保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单位不缴社保的赔偿标准为:首先公司需要对所欠的社保费用进行补缴,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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