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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9年进入该公司,并于2009年签署了一份无期限合同。12月,公司想取消我们的部门并终止劳动合同。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我应该得到多少个月的补偿和我现在的月薪,还有3100元,还有1400元的租金和生活津贴,总共4400元。公司解雇了我,说只给我12个月的工资。我必须找到那个部门才能拿到赔偿金

劳动纠纷 2022-05-18 07: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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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多少个月赔偿,公司辞退说只陪1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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