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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让奶奶把房子改成我父亲的名字。但我有三个阿姨,其中一个不同意不签署或支持老人。这位老人只想和我父亲住在一起。如果公平的话,其他孩子是否需要签署遗嘱?这位老人并不困惑,他的头脑很清楚。你也可以自己写。。

继承 2022-06-01 0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识字的老人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设立代书遗嘱、见证遗嘱或者公证遗嘱
  •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不识字的老人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故无法设立自书遗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设立代书遗嘱、见证遗嘱或公证遗嘱
  • 自己亲自书写遗嘱的可以按以下程序来制作:
    1、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
    2、立遗嘱人在遗嘱上注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
    3、立遗嘱人签名。
    4、如遗嘱需要变更、增加或删除,除变更、增加或删除的内容外,还应注明变更、增加或删除的字样,变更、增加或删除应单独签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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